我们是2014年参加淇县教育局开展的招教考试入职的老师,招教信息上写的是试用期一年。所以第一年我们的试用期工资为1390。到了2015年9月,依然是1390。这种情况持续到2016年上半年,以后就是每月发1147.6,具体原因不清楚。这种情况持续到2017.6,以后就是每月发两千零几十。2017年8月份我去财政局问了下我们的公积金,公积金是从2016.9才开始交的,按的是最低标准。2016年底发的取暖费也是给我们按的实习期的标准发的。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2015.9-2017.6这段时间我们的工资正常么?我们这期间的保险公积金有没有交?期间也找了学校,教育局,财政局去问,得到的答复都是我们已经转正了,只是工资没有兑现,肯定会补,至于什么时候补也没不清楚。这件事拖了两年多了,这期间我们都很焦虑,但是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有的教师等不起就辞职了,但是都会说提起来这个事心疼肝疼肉疼的。我们辛辛苦苦上学,很努力的考招教,入职三年了,回到家家里人问工资,都不敢提拿不出手,说实话这点钱我们自己养活自己都很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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