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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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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9日至5月底,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鹤壁市进行了巡视。6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鹤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鹤壁市委高度重视,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推进机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安排动员部署,强化督查落实,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安排。市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和整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纠正问题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真查真改、立整立改、务求实效。各县区、有关单位按照市委要求,成立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在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迅速建立起由市委常委牵头、常委部门负责、相关单位配合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促落实,研究审定整改工作方案、协调确定重大事项,多次深入县区、部门调研,听取有关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位市委常委和其他市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本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经过深入调查摸底、反复酝酿研究,确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10类28项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责任单位结合承担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加强统筹调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度和需要,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尤其是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具体人具体事,专门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注重改革创新,结合以案促改工作,探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举措,出台《鹤壁市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暂行办法》,对新的违纪案件,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起到警示、震慑和预防的作用。强化督促检查,成立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为组长的4个督查组,对所有责任单位、整改事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督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严格追究问责,对整改过程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力度不大、进展迟缓的,约谈责任单位“一把手”,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高压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1)关于对反腐败形势盲目乐观问题。注重加强分析研判,今年以来先后召开1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以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市委班子带头对照费银普、徐合民、仝大宏等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查摆出4方面11条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筛选出25起我市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认识违纪违法案件对鹤壁政治生态造成的严重损害,汲取惨痛教训。7月20日,市委中心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研讨,市委书记带头谈认识、谈感受、谈体会,市委中心组成员逐一发言,剖析出理想信念、纪律规矩意识等6方面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认识。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问题。市委常委班子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市委书记带头同市委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深化共识、凝聚力量。在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广泛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研讨,县级领导干部结合典型案件进行认真剖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前7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3件、结案324件,党政纪处分40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对10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实施“一案双书”,向案发单位下达说理性处分决定书1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召开处分决定通报大会5次,实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2.统筹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不够有力

  (1)关于推进经济改革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不够问题。一是把进一步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作为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全局任务,结合实际出台鹤壁市打好“四张牌”五年行动方案(2017—2021年),将重点任务细化为16个专项,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到具体项目。制定实施转型发展攻坚战“1+6”方案,重点抓好“3+2”工业体系和“2+3”服务业体系建设,力求在转型发展上走在全省资源型城市前列,探索走出一条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之路,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二是组织打好“六项行动组合拳”,实施工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率先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和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创新示范等六个专项行动计划,市级领导牵头,专班、专案、专人推进。从7月中旬到10月底,在全市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发展“百日会战”,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党政主要领导等大员挂帅的“一线工作法”、“日监测、旬分析、月调度”等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向重点工作再聚焦,确保招商引资完成9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投资完成率90%以上和工业发展取得重要突破的目标。三是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和业态创新,前7个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1%、占工业比重达31.4%,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重大科技专项实现新进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42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16家,国家级试点示范超过50个、正在争取的12个。四是针对招商引资中存在的实效不足等问题,已拟定了相关优惠政策、近期研究实施,同时实施招商引资“百日会战”方案,通过商协会、中介机构开展专业招商,利用现有停产半停产企业开展存量招商,近期陆续在济南、深圳等地开展“小、精、特”专题推介活动,组团参加厦洽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三季度落地项目17个、投资总额145.8亿元,签约项目27个、投资总额257.5亿元。五是针对华晨汽车项目,加快推进资产评估和盘活项目,积极与有意向、有实力的企业对接,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2)关于统筹稳增长保态势与环境保护不力问题。正确处理稳增长保态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突出抓好以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为主的环境保护攻坚战,成立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高规格攻坚指挥部,出台10个专项方案,实现治污领域制度全覆盖。严格督导问责,挂牌成立编制为12人的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成立5个现场执法督导组,持续开展环境污染整治闪电行动和零点夜查行动,打击处理污染防治行政案件48起、行政拘留49人,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4人,问责195人。盯紧重要领域,排查出的1055家“散乱污”企业(省定目标680家)全部取缔整改到位,关闭搬迁28家畜禽规模养殖厂,南水北调沿线综合整治15家,河南能源集团化工分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被列为BT项目、9月30日前完成,汤河耿寺断面COD、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均达到省定目标值,空气优良天数和PM2.5在全省通道城市中排名第1、PM10排名第4。

  (3)关于部分发展模式不够集约可持续问题。优化调整种植结构,以节约生产用水为重点发展节水耐旱型农作物,调减玉米种植面积8万亩,增加花生等耐旱农作物种植面积5万亩,完成浚县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4万亩,少采地下水200万立方米。扩大南水北调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向淇河下游生态补水,目前已增加南水北调水使用量100万立方米,年底前增加500万立方米。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已封闭自备井115眼。

  (4)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问题。坚持把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摆在全局重要位置。高标准推进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市项目建设,上半年六大类68项317个项目均开工建设,累计投资23.8亿元,开工建设面积17.33平方公里,完工12.47平方公里。高标准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已办理转户落户城镇人口17012人。加快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已下达、共12个项目、年度投资3亿元,年度考核成绩获得优秀等次。高标准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制定鹤壁市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2017年度专项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加快老城区建设发展,编制实施《鹤壁市老城区统筹规划》,老城区“三供一业”改造完成、顺利通过省验收,新建换热站8个、供热管网22.58公里、供热覆盖面积约48.08万平方米,铺设燃气管网4.2公里、发展燃气用户4200余户,完成6100户供水改造。针对淇河金沙滩文化主题公园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摸清底数,已责成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3.整体推进重点工作重视不够

  (1)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态度不坚决问题。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按照“完善机制、突出精准、夯实产业、补齐短板、整体提升”的思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高位统筹推进,今年以来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4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分包贫困村,重点整改期间每周最少拿出1天时间到联系帮扶点调研走访、解决问题。出台《鹤壁市2017年度脱贫攻坚实施计划》《鹤壁市脱贫成效考核办法》等11个文件。二是充实人员力量,为市扶贫办增配2名副主任、充实6名科级专职扶贫干部,建立村级脱贫责任组791个、责任组成员4900人,实现村级脱贫责任组全覆盖。淇滨区成立大河涧乡脱贫攻坚指挥部,抽调9个区直委局、3个城区办事处300余人结对帮扶。三是狠抓问题整改,汇总梳理13类149条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对县区2016年成效考核及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市级领导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县级自查的重点整改问题一并列入重点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目前全市已支出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余扶贫资金6394.02万元、占累计结余资金的92%。四是严格督查问责,组成5个专职督查巡查组,开展“解剖麻雀”“推磨互查”等专项督查巡查6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6期、通报6期。市委书记、市长直接约谈4个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3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帮扶责任人等8名同志被追责问责,2名科级干部被停职反省。

  (2)关于问题楼盘整改工作缺乏实效问题。制定出台《问题楼盘集中化解工作专项方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问题,推进落实。各县区均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具体推进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领导包案,实行与群众无障碍沟通机制,抓好信访稳控,防止发生赴京非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目前排查出的问题楼盘均按计划推进。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聚焦党的建设主责不够实问题。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市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等制度,市委每年对县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市委书记坚持每半年听取县区“一把手”党建汇报、每季度集中约谈一次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经常提醒市委常委和其他市级党员领导同志扛起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针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谈话办法(试行)》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四是督促市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发改委、房产管理中心等单位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彻底解决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不力等问题。

  2.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持续开展县乡党委书记和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基层党建项目观摩点评、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及幸福社区创建、“三带三争”、“双有”建设等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7月20日,举办发展党员专题培训班,对县区、市直单位200余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回头看”,已完成整顿6个、正在整顿92个,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顿任务。调整充实农村后备干部库,每个村后备干部达到3名以上,2018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配齐配强农村“两委”班子。推进实施“培优训强带头人”计划,培训农村“两委”干部300余人次。7月25日,对县区、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业务辅导,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2)关于基层“微权力腐败”依然存在问题。严惩“小微权力”腐败,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3个、处理68人、点名曝光14起典型案例。在淇县和鹤山区试点推行乡、村两级“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监管新模式,探索规范约束基层“小微权力”的治本之策。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凡信访举报件中涉及扶贫领域、涉农问题的一律重点交办并建立督查台账,已移送备案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个、办结16个。成立5个执纪监督组,对2014—2016年全市14个脱贫攻坚职能部门所管理的扶贫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

  (3)关于部分村级组织阵地意识淡薄问题。认真执行乡镇党委党建责任清单制度、述职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承诺事项不折不扣落实。将浚县北柴村等5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纳入市、县区升级改造计划,目前已完成改造22个,10月底前全部完工。“七一”前后下拨专项党费403万元,用于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开展党内教育、补助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持续开展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帮扶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7月份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级宗教团体、各个教别和宗教活动场所分批分层进行学习,将宗教理论知识纳入今年秋季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计划,各县区同步推进,提高党员干部和信教群众的爱国守法意识。

  3.落实从严管理干部政策不力

  (1)关于对案件所牵连干部至今没有处理到位问题。加快费银普、徐合民、姚学亮、仝大宏、周连根等案件涉案干部的处理进度,已按照省纪委提出的意见全部处理到位。认真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对2名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目前市管干部中50岁以上干部占54.3%,下降2.2%。积极研究解决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年龄老化问题,年底前结合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统筹考虑、适时调整。按照省纪委提出的费银普等案件涉及鹤壁党员干部处理意见,已全部处理到位。

  (2)关于部分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混乱问题。全面摸底排查有关单位混岗、超编进人、违规借调情况,结合全市机构调整、人员划转、选人用人等工作需要制定了调整原则和调整方案,正在对涉及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3)关于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问题。按照“凡提必核”要求,7月份以来先后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100多份,对39人进行函询,对12人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再核实。加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260余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副县级以上干部学习《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对部分省辖市换届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查核情况的通报》,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缺乏主动问题。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1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市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分析形势,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19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中研究党建工作17次,4月份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由市委党建办牵头,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委宣传部等6个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党建联络员,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坚持纪挺法前,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制定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今年以来运用前三种形态处理591人次、占总数的93.8%。

  (2)关于落实主体责任逐级弱化问题。制定出台《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30项市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8项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责任、16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督促市四大班子及市级领导干部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出台《关于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2016年度有关报告审核情况的通报》,对全市8个县区、80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报送的2016年度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县区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进行集中全面审核。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出台九届鹤壁市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明确任期内对93个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次,目前已完成首轮8家市直单位巡察、接受信访113件次、发现问题线索81条。

  (3)关于警示教育缺失问题。持续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在全市巡回播放《沉沦》《无路可逃》警示教育片和《第一大案》《全家福》廉政电影,每月编印《党风廉政教育文选》,组织2017年市委党校春季主体班4个班次200名学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组织市级领导参观省廉政文化中心,新任职干部到市看守所接受岗前警示教育。在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新增十八大以来本市发生的案例25例。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紧紧围绕费银普、徐合民、仝大宏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所有市级领导和县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刻剖析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起到强烈的警示教育作用。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关于聚焦主责不够问题。研究制定《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明确12类48项监督责任。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力量,加快推进市县综合派驻工作,市级9月30日前完成,县级年底前完成。加大对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三转”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今年首次由市纪委对派驻机构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提出建议。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完善预防、监督、问责等机制,全市共查找岗位风险点2467个,制定防控措施2463个。

  (2)关于从严追责问责宽松软问题。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谈话办法(试行)》,今年市委书记已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书记进行谈话,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共同约谈3名县区委书记。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个党组织、10名领导干部实施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突出审查工作重点,严肃查处近年来在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安置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对鹤山区旧城改造和安置房建设项目过度开发问题,综合采取退回、回购、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解决。

  (3)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铁的纪律严防“灯下黑”。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抓早抓小、加强防范,今年以来已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0人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落实“五个方面做标杆”要求,在突出主题、创新方式、树好导向、选树先进典型、有案必查和清理门户上下功夫,广泛开展交流研讨、“不忘初心、做党的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等活动,结合实际查摆出4方面19个问题、已立行立改15个。

  3.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突出

  (1)关于部分资金管理存在腐败隐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金融信贷、拆迁补偿、工程项目等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在市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委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遏制违规违纪行为。

  (2)关于部分财政资金存在流失风险问题。加大追偿力度,建立追偿工作推进机制,每周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摸底排查各县区融资担保行为,发现违法违规事项25项、涉及问题31个,已整改19项、涉及问题23个。调整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实施方案,将“市县两级政府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融资担保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风险”作为重点进行审计;对即将实施的审计项目特别是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县区决算审计,将“市县两级政府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融资担保造成财政资金流失风险”作为常规事项进行审计。开展2016—2017年村级(社区)组织运转经费、2015—2016年国家和省文物专项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3)关于一些违规招投标问题严重问题。改革招投标机制,制定实施《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行为动态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制度措施,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取消招投标现场报名环节,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答疑和资格后审制度;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违规单位、人员处理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预防遏制“明招暗定、量身定做”等违法违规行为。

  4.干部作风亟待改进

  (1)关于部分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从4月底开始,在全市持续开展“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推动落实”专项活动,精准查摆、整改责任落实上热下冷、精神状态欠佳、不敢担当、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等突出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抓落实意识不断强化,得到普遍好评。严格落实《鹤壁市倡导担当有为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引导和推动全市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负责。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问题67个、党政纪处分51人。加大对交通干线两侧、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耕地林地等地域建设坟墓的管理力度,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引导群众采取节地生态方式丧葬,逐步减少、消除“丘人”现象。

  (2)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有关制度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活动接待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盯紧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市委书记到基层调研以暗访为主,市领导每周至少1天到联系县区、分包企业和项目、帮扶村现场办公,每季度确定1个月为“无会月”、其他月份第1周为“无会周”,确需召开的会议一般控制在90分钟以内、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督促市公安局、检察院等与群众接触较多的执法部门深查作风问题,制定完善举措,改进作风、提升服务。组成4个县级干部带队的督查组,从8月上旬至11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开展“百日会战”、巡视整改、以案促改、转变作风联合督查,综合运用实地督查、暗访督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推动作风转变、工作落实。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表现,在抓好关键节点的同时更多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通过集中督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县区互查等方式,查清查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查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今年前7个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个,党政纪处分16人。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全市共出台实施细则、配套制度文件371个。针对严肃财经纪律问题,成立工作专班,组成2个县级干部带队的核查小组,分别对3家单位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督促整改,制定完善制度举措16项,廉政谈话、批评教育6人,调整岗位1人。7月21日,组织召开全市“反对贿赂·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警示教育大会,提出始终界限分明、始终亲清相伴、始终坚守正道“三个始终”要求,同时转发《河南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向21家被巡察单位下发《巡察督促整改通知书》,收缴退还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等违纪资金397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22个。

  经过努力,鹤壁市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市委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长抓不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一是查漏补缺,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在推进整改的同时,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核实,重点查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等,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二是专项攻坚,着力推进疑难问题解决。对整改时间跨度较大、情况复杂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盯紧抓牢,集中力量整改,同时加强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尽快落实到位。三是标本兼治,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市委领导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为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坚强保证,以各项工作新局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2-3316536;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市政府第一综合办公楼9楼905房间,邮编458030;电子信箱:zglsqkjd@163.com。

  中共鹤壁市委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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