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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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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接收单位上报的年度考核材料→审核材料→对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批复→打印发放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批复→按规定办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奖励事宜

二、申报材料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1份;2.由考核软件生成的年度考核数据,用软盘或硬盘上报;3.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4.单位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1份,公章齐全,个人需签名确认考核结果;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平时考核手册》;6.新招录、新调入等增加人员的调动文件原件、增人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7.退休、辞职、调出、去世、开除等减少人员的原件资料和复印件1份;8.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人员的文件依据原件、情况说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复印件1份;9.新成立单位,需提供三定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含参公)需由所在单位申报奖励,申报奖励和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同时进行,申报材料包括奖励报告、奖励汇总表、个人奖励审批表各2份。

三、办理时限

按当年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限办理。

四、收费标准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直机关到市人社局考核奖励科备案;县区到县区人社局备案。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科:3316996、淇县人社局:7220524、浚县人社局:5525716、山城区人社局:2559971、鹤山区人社局:6878781、淇滨区人社局:3356065、开发区:3339605

六、监督渠道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3328401

七、政策依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

《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八、有关说明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所定等次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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