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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

服务承诺

  一、依法治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职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坚持公正执法,坚决防止收人情税、关系税,切实维护税法刚性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环境,改善民生。坚持讲政治、促发展,严禁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令不行等问题的发生,积极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充分运用税收杠杆作用,切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政策棚架、梗阻、变通,大力促进我市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本地企业的竞争力。

  三、文明服务,提高效率。坚持讲文明、讲诚信、讲效率,严格执行着装上岗和首问责任制,积极推广文明服务用语,简化办税手续,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探讨完善“一窗式”服务,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严禁办事拖拉、态度生硬、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认真开展税务公开试点工作,充分运用政策宣传栏、自助取阅台、政策咨询触摸屏等方式,借助地税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办税,让纳税人交明白税、放心税。

  五、转变作风、提高素质。持续培育良好风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地税干部队伍建设,扎扎实实地增强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着力解决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

  六、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强化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构筑前期预防有措施、中期监控有机制、后期处置有办法的运行机制。

  七、遵章守纪,廉洁从税。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十五不准)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坚持讲道德,讲纪律,严禁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折不扣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八、开门纳谏,扎实整改。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扎实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全市地税系统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诚请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地税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监督电话:12366、0392—339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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