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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服务承诺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监狱劳教工作法律法规,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劳教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劳教人员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继续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力度,使市监狱在押罪犯中10%以上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深化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加强与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外出(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免费开展法制培训30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万份,提高外出(来)务工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把好律师入口关;集中开展三次百名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公证行业创新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依法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完善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律师公证行业各类投诉。

  (四)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设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建设,搭建“一站式、窗口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0件以上,咨询量6000人次以上。

  (五)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动员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2%以上。

  (六)周密组织,确保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七)强化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在司法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投诉事项;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少于20%的费用。

  (八)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监督电话:0392-336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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