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鹤 壁 市 财 政 局
鹤劳社就业〔2007〕13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
培训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操作规程》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