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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部强化督查督办问题整改和查处情况的公示(第三期)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信息公开方案》要求,鹤壁市人民政府现将环保部文件《关于对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7〕3号)中督办的15家突出问题企业的整改和查处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和查处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到9月29日,全市15家存在突出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13家,正在整改中2家,完成率86.7%。

  其中,浚县2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率100%;淇县3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完成率100%;开发区7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完成率85.7%;宝山园区2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50%;示范区1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100%;市住建局1项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完成率100%。

  二 、整改和查处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此次整改和查处结果负责,建立一企一档,跟踪到底,杜绝死灰复燃。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当立案处罚而未立案的,应当实施行政处罚而未实施的,应当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而未移送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责任追究,并在全市通报。

  附件鹤壁市突出问题督办企业查处整改情况(第三期).docx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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