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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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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鹤壁市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污染治理为核心,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行动三大工程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布置,合力攻坚,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我市居民幸福指数。现将鹤壁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 2016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因子依然为细颗粒物(PM2.5),其次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氧化硫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全市年均值由4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3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3%。

  二氧化氮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二氧化氮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全市年均值由50微克/立方米上升到52微克/立方米,上升了4%。

  可吸入颗粒物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全市年均值由122微克/立方米上升到128微克/立方米,上升了4.9%。

  细颗粒物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细颗粒物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全市年均值由70微克/立方米上升到73微克/立方米,上升了4.3%。

  一氧化碳 2016年与2015年相比,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由3.0毫克/立方米上升到4.1毫克/立方米,上升了36.7%。

  臭   氧  2016年与2015年相比,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由145微克/立方米上升到152微克/立方米,上升了4.8%。

  大气降水  2016年全市没有酸雨,酸雨发生率和2015年相同,仍为0。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6年鹤壁市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鹤壁市淇河水质为Ⅰ~Ⅱ水质,定性评价为优,汤河、卫河全部断面均为劣Ⅴ类水质,定性评价为重度污染。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

  2016年鹤壁市地下水质量总体评价为良好,与2015年相同。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16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黄花营、辛村、鹤壁集井定性评价为优,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15年相同。

  三、声环境质量

  2016年度,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5分贝(A),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较好,平均等效声级较2015年下降了0.3分贝(A)。

  2016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68.8%,较2015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

  2016年,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为66.3分贝(A),声环境质量为好,与2015年持平。

  四、辐射环境质量

  2016年,鹤壁市电离辐射处在天然辐射本底正常波动范围内;2016年鹤壁市电磁辐射环境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环境限值。

  

  生态环境保护

  气候  2016年的气候特点是:鹤壁市年平均气温14.6℃,比常年偏高0.3℃。其中鹤壁站年平均气温14.4℃,较历年偏低0.1℃,淇县站年平均气温14.7℃,较历年偏高0.3℃,浚县站年平均气温14.8℃,较历年偏高0.7℃,年极端最高气温38.2℃(鹤壁站),年极端最低气温-17.2℃(浚县站)。

  鹤壁市平均降水量721.6毫米,较常年偏多20.5%,其中鹤壁站年降水量796.8毫米,较常年偏多27.8%,淇县站降水量为734.3mm,较常年偏多23.6%,浚县站降水量为633.6mm,较常年偏多9.4%,一日最大降水量138.4mm(淇县站)。

  鹤壁站日照时数1974.4小时,较常年偏少232.6小时,淇县站日照时数2135.0小时,较常年偏多78.9小时,浚县站日照时数1978.5小时,较常年偏多33.0小时。

  主要气候事件  2016年我市极端气象灾害频发:春季雾和霾天气频出,低温、干旱交替发生,夏季高温、雷电时有发生,强对流、暴雨多次出现,秋季低温、寡照,年底雾霾天气严重发生。全年降水日数107天,降雪6天,积雪5天,大风5天,大雾45天,霾126天,结冰76天,年无霜期310天(按淇县观测站数据统计)。

  2016年全市先后出现雾、霾、干旱、高温、强对流、暴雨、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从全年来看,气象条件对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利弊兼有。从全年来看,我市平均气温略高、日照略多,降水略多,但都在正常范围。降水春季偏少、夏季偏多,时空分布不均,夏季强对流及暴雨天气频繁出现,秋季出现了连阴雨,冬季雾霾天气较多、空气质量较差,这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森林  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强力推进以“三廊、三带、三区”为骨架覆盖全域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五林共育”和“五边共美”行动,重点实施了太行山绿化、淇河绿化、南水北调两侧绿化、绿色产业富民工程等重点工程,使森林规模不断扩大,绿化档次稳步提升。完成绿化18.83万亩,占目标任务18万亩的104.6%,森林抚育完成13.3万亩,占目标任务13万亩的102.3%,超额完成民生工程涉林建设任务。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2.2%,天蓝、地绿、景美的生态基础更加夯实。

  全市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6处,总面积17821.94公顷。淇县云梦山国家级森林公园6811.94公顷;淇县黄洞省级森林公园7500公顷;鹤山区黄庙沟省级森林公园2000公顷;鹤山区南山省级森林公园550公顷;淇滨区七里沟省级森林公园599公顷;淇滨区金山省级森林公园230.7公顷;山城区枫岭省级森林公园130.3公顷。

  全市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狠抓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未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先后组织开展草履蚧、春尺蠖、美国白蛾等虫情调查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年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作业面积53.6万亩次,其中飞防20万亩次,有效遏制了林木病虫害的危害和蔓延,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

  湿地  根据第二次河南省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市湿地面积3385.49公顷,主要为河流和水库。其中淇河国家湿地公园面积332.5公顷。

  物种  全市共有维管束植物61科348种,约占全省植物总种数的11.8%。脊椎动物共有265种。其中,鸟类156种、鱼类64种、兽类20种、爬行类19种、两栖类6种。此外,还有昆虫约800多种。

  农业生态 全市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面积409万亩次,防治970万亩次。农药使用量895.9吨,其中杀虫剂453.6吨,占总量的50.6%;杀菌剂188.2吨,占总量的21%;除草剂254.1吨,占总量的28.4%。

  国土资源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市耕地保有面积在11.986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9.1511万公顷以上。按照耕地“占优补优”的要求,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制度,全市连续1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面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万亩。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编制发布实施了《鹤壁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市3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复查工作。2016年度主汛期,根据市气象部门监控站点数据,全市80%地区降雨量均在150mm以上,鹤山区西顶村水利局监测站点最大雨量达到453mm。市国土资源局共出动应急小组处置地质灾害3起,会同市气象局紧急会商2次,联合市气象局共同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35次(其中:红色预警信号2次,橙色预警信号18次,黄色预警信号15次),由于预报及时、措施有效,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因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城市绿化  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新建公园(游园)16个,增加园林绿地面积1.25公顷,全市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2713.0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068.3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1.14%,城市公园绿地面积91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4平方米。

  水资源量 2016年全市水资源总量3.876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9908亿m3,地下水资源量3.1358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2500亿m³。全市水资源总量比上年增加1.5043亿m3。

  供水量 2016年全市供水总量4.5700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1.5905亿m3,地下水源供水2.9510亿m3,其他水源供水0.0285亿m3。全市用水总量4.5700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2.7353亿m3,工业用水量0.6322亿m3,林牧渔畜用水量0.2983亿m3,城镇公共用水量0.0640亿m3,居民生活用水量0.7143亿m3,生态环境用水量0.1259亿m3(其中城镇环境用水量0.0823亿m3,较2015年增加0.0123亿m3)。

  用水量 2016年全市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224.6m3,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48.5m3,吨粮用水量210.5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5.3m3,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13.4L(包括城镇居民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157.0L,农村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85.3L。

  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以来,我市全域发力,抓住关键,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统一部署,在持续推进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同时,全面打响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及治理机动车污染攻坚战、秸秆禁烧攻坚战、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战、鹤壁市非煤矿山扬尘专项治理攻坚战等大气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紧紧围绕扬尘、工业、燃煤、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非煤矿山等污染源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重点实施了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综合治理、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全面完成了全市206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4120辆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任务,全市所有在营储油库、加油站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全部完成。

  水污染综合治理  2016年,我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考察、调研水环境保护问题,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壁市2016年度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对鹤壁市水环境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

  2016年,我市新投运验收污水处理厂1个,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项目4个。

  环境法制与信访   2016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73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72件,罚款数额共计481.0349万元。结案60件,缴纳罚款数额共计308.0349万元。已执行案件60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自动履行59件,组织听证6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6件,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2件。

  在依据新法新规集中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中,全市环保系统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21起,适用移送行政拘留10起。

  按照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环境信访化解工作。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证环境污染事故零发生。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拓宽环保举报渠道,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16年,共接到环境投诉案件70起,这些信访案件均及时办理,及时反馈,案件办结率100%。认真做好环境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2016年共参与污染纠纷调解3起案件。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把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创新工作方式,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制等一系列规范的便民服务制度。对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以许可为常态,以不许可为特例”,快速审批,限时审批。2016年共审批项目环评文件246件(报告书21件,报告表127件,登记表23件,备案类75件),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98个(报告书类6个,报告表类65个,登记表类27个)。

  生态、农村环境保护。我市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重点,结合市委农办的农村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整合资源,示范带动。一是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已建项目抓运行、在建项目抓进度、长远工作抓谋划”,扎实做好鹤山区北站花苑社区、淇滨区钜新社区、浚县新丰社区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扫尾推进工作,督促有关县区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切实发挥项目的环境效益,务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淇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增强有关政府担当意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南水北调沿线集水区的治理成效。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督促县区环保部门配合畜牧部门做好有关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推进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集约化养殖小区的整治。三是继续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省生态红线划定要求,加强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将维护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为重要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四是深化生态乡村示范创建。创建完成2个省级生态乡镇、9个省级生态村和17个市级生态村,在全市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辐射环境管理  全市应用放射源单位19家,共计123枚源,其中Ⅱ类源2枚、Ⅳ类源66枚、Ⅴ类源55枚;全市共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59家,共计射线装置154台,其中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7家,有16台,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52家,有138台。

  2016年度,通过联网审批对3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延续;新增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环评备案,经现场审查和资料核查,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当年无废旧放射源产生,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的目标。

  环境宣传教育   为了强化生态环境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2016年鹤壁市建立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社会共治大格局,构建“一网二微三媒体”发布平台(一官方网站,两微信、微博和报社、电台、电视台三媒体),开通环保微信“随手拍”,在市主流媒体开设《“一把手”访谈》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典型案例曝光台》。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全方位、快节奏的宣传报道大气污染攻坚工作,加大对开展的迎接环保部督导组工作、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百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和汤河、卫河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信息的报送力度。通过信息公开充分展现我市环保工作亮点,扩大正面宣传影响,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攻坚、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

  环境监察  严格督导检查,形成强大环保执法合力。一是实行全年全程分片包干责任制,每月进行督导检查,以大气联席会议和环委会为平台,加强河流断面监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污染企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执法行动,形成污染防治合力。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出重拳,用重典,持续开展多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取缔。三是创新监管模式,实施精细化环境监察。建立抽查污染源信息库,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推行错时执法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开展全时段执法检查。全年未发生违法排污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累计出动人员4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0多家次。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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