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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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及利率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新利率,已签订借款合同未放款的执行新利率。购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应办理临时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结婚证丢失或信息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或补办结婚证;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单身)或夫妻双方(已婚)征信报告原件(简版);
4.售建房单位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和借款人在银行的还款存折或储蓄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
5.经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一式五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售房平面定位图各两份(加盖开发商公章);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开发商财务章);
7.购房地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信息证明;
8.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办理流程
政策咨询(中心向职工购房地出具查询住房信息登记函)→受理贷款申请(借款人提交贷款资料,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政策要求及借款人条件,确定借款人借款金额及年限等事项)→初审复核审批(严格按照经办人—初审—复审三级审批程序审批贷款,并在五个工作日确定贷款事项)→中心通知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待审批通过,中心通知借款人签订合同,并在五个工作日将借款人资料递交银行)→递交银行办理(银行将借款人信息录入系统)→房管局办理抵押(借款人接银行通知,到房管窗口及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放款(正常情况下,中心在扫描过他项权证后出具贷款发放审批表,由初审—复审—科长—分管主任—中心主任签字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借款人领取合同(放款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领取借款手续,并告知如何还款)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已婚的,签订借款抵押合同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异地贷款的,签订借款抵押合同时夫妻双方及2名保证人必须同时到场。
2.借款人是未婚或离异的,申请贷款时应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未婚或未再婚承诺书。借款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的,可不提供未婚承诺书。
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及询问表中,借款人一栏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填写,不得代签。
4.贷款资料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字迹要清晰。
5.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必须确认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标注的信息一致,否则,须先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6.贷款时借款人未婚,婚后需将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时,借款人可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办理。
7.住房登记信息证明由购房地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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